借条的保证人有期限吗
乐清律师
2025-04-10
法律分析:
(1)借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不过若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会被视为没有约定。
(2)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需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像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醒:债权人务必留意保证期间,按规定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要明确自身保证责任及期间范围,如有疑问可咨询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借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有明确规定。若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需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
为保障自身权益,债权人应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留意主债务履行期限,在保证期间内及时按规定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则要明确自身责任,了解保证期间规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借条保证人有保证期间,其时长和起算点有明确规定,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但若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之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且在保证期间内,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无论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都要清楚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在借条保证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时,要确保约定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避免被视为没有约定。
(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要知晓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需在此期间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当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债权人应及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确定宽限期,保证期间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借条保证人有保证期间,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若约定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满起6个月。
2.主债务履行期无约定或不明,保证期自债权人给债务人的宽限期满起算。
3.保证期内,债权人未按规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免责。如一般保证未起诉或仲裁,连带保证未要求保证人担责。
(1)借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不过若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会被视为没有约定。
(2)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需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像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醒:债权人务必留意保证期间,按规定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要明确自身保证责任及期间范围,如有疑问可咨询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借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有明确规定。若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需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
为保障自身权益,债权人应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留意主债务履行期限,在保证期间内及时按规定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则要明确自身责任,了解保证期间规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借条保证人有保证期间,其时长和起算点有明确规定,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但若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之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且在保证期间内,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无论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都要清楚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在借条保证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时,要确保约定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避免被视为没有约定。
(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要知晓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需在此期间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当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债权人应及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确定宽限期,保证期间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借条保证人有保证期间,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若约定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满起6个月。
2.主债务履行期无约定或不明,保证期自债权人给债务人的宽限期满起算。
3.保证期内,债权人未按规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免责。如一般保证未起诉或仲裁,连带保证未要求保证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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